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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批复
  • 2023-10-19 11:40:04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台山市四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40781-19-01-394754)。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有关水库清淤工程建设产生的疏浚物如执行《台山市工程建设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台府办〔2021〕17号),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中“四、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的管理”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涉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492号)有关要求;清淤过程中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坂潭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方量32.36万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43.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6.27万元,勘察费6.27万元,设计费21.16万元,监理费16.91万元,预备费40.19万元,其他费用53.17万元。资金来源为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项目由台山市四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台水〔2023〕126号)。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建安工程费

706.2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7.51

1

勘察费

6.27

2

设计费

21.16

3

监理费

16.91

4

其他费用

53.17

预备费用

40.19

总投资

843.97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309-440781-19-01-39475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19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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