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汶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440781-19-01-518227)。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清淤产生的砂、土、石等矿产资源,请按照台府办〔2021〕17号文妥善处置,若需使用临时用地请先行办理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鹅斗水库库尾淤积较为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淤,清淤长度为1.85km,清淤总方量为32.97万m³。项目采用水下和水上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淤,水上作业采用绞吸式挖泥船进行清淤,水下作业采用反铲挖掘机进行清淤,清淤料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至指定的临时堆放场。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18.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4.83万元,勘察费20.01万元,设计费22.08万元,监理费15.63万元,其他费用42.20万元,预备费24.10万元。资金来源为汶村镇自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汶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报告意见的复函》、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汶村镇鹅斗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305-440781-19-01-51822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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