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融媒体中心(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关于台山市智慧广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302-440781-04-01-302197)。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城区及16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台山市全域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光纤到户改造,采用GPON全光通信技术、智能网关及超高清终端建设改造台山广电有线电视网,建设光纤到户分配网、分前端机房或设备间OLT设备传输系统、4K节目制播系统,构建智能网关的智慧家庭,并对所有用户进行4K或8K超高清机顶盒整体转换。建设内容包括终端、前端、4K节目制播系统、分配网建设以及安装施工等。涉及总改造户数14万户。
四、项目由台山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8596.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254.05万元,勘察费130.03万元,设计费468.66万元,监理费327.92万元,其他费用530.72万元,预备费885.5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智慧广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项目名称:台山市智慧广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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