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关于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室内工程申请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40781-64-01-83522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深井镇小江圩西宁街39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完善镇海湾红树林湿地及管理机构基础管护设施,完善科普宣教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802.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997.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水电工程、泥瓦工工程、墙面油漆工程及木工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65.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3.99万元,设计费10.08万元,监理费7.39万元,其他费用5.74万元,预备费17.92万元。资金来源为江门市级涉农资金。
五、项目由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室内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室内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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