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台山都斛“胜利大营救”粤西海上交通线及东滘口登陆旧址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第二期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210-440781-04-01-592115)。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都斛镇东滘口。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自然资源修复与优化工程,主要包括驳岸整治,河涌整治,堤岸扩宽加固;2.服务提质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特色风貌营造(立面与街巷微改造及立面和屋顶整治、步行街道铺装提升、堤岸登船点整治),建设停车场,道路硬化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83.55万元,勘察费6.27万元,设计费37.26万元,监理费19.38万元,预备费28.54万元,其他费用1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镇自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都斜“胜利大营救”粤西海上交通线及东滘口登陆旧址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第二期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都斛“胜利大营救”粤西海上交通线及东滘口登陆旧址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第二期
项目代码:2210-440781-04-01-59211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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