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县道X539线深井镇罗谷迳至联和段路面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9-440781-18-01-897146)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台山市深井镇县道X539线罗谷迳至联和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拟对深井镇县道X539线罗谷迳至联和段路段进行升级改造,路段长约4.952公里,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30Km/h;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同时实施涵洞、交通标志标线及挡土墙设置等工程。
四、项目由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1240.850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72.2149万元,勘察设计费46.9099万元,监理费20.2216万元,预备费59.0881万元,其他费用42.4159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县道X539线深井镇罗谷迳至联和段路面改建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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