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调整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截污导排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函》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原方案施工难度较大,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调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概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以台山广播电视台办公楼前为起点,沿双亭街——圣元里——和平路——正贤体育馆前道路铺设940米d500-d1200截污干管(含430米开挖段、510米顶管段),收集周边纳污范围的生活污水和雨水,接入台城河北岸截污管网,无新增建设用地”调整为“沿双亭街—圣元里—和平路—正贤体育馆前道路铺设新建d200~d500mm污水管约1.4公里,对人工湖周边住宅区、人工岛上的生活污水收集至台城河截污管网,雨水就近排入人工湖”。
二、项目概算:由原“总投资847.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33.44万元,设计费29.26万元,监理费22.85万元,其他费62.02万元。”调整为“总投资847.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0.03万元,勘察费15.82万元,设计费27.35万元,监理费21.40万元,其他费102.97万元”。
该项目其他内容仍按台发改审批﹝2021﹞162号文批复执行。
附件: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截污导排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截污导排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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