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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台山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
  • 2022-07-06 09:21:14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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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调整台山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修复项目立项的申请函》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凤凰大道、德政路、南安路、金星大道、龙翔路路段属于南新区,而南新区仍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污水管网修复后容易造成二次损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调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估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1)对石花北路、新仁孝路、凤凰大道的约3公里老旧排污管网的缺陷进行点状原位固化修复、化学注浆土体固化修复及清淤疏通工作。(2)对德政路、南安路、金星大道、龙翔路的约3公里老旧排污管网的缺陷进行点状原位固化修复、化学注浆土体固化修复及清淤疏通工作”调整为“对石花北路、东环路、新仁孝路、明珠河和北岸管网沿线约12公里老旧排污管网缺陷进行点状原位固化修复、不锈钢套筒法修复、原位重建开挖修复及清淤疏通工作”。

  二、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总投资920.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83.44万元,勘察费设计费35.00万元,监理费26.00万元,其他费76.34万元。”调整为“总投资920.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2.42万元,勘察费50万元,设计费27.21万元,监理费18.48万元,其他费82.67万元”。

  该项目其他内容仍按台发改审批﹝2022﹞32号文批复执行。

  此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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