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林业局:
报来《关于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程(第一期)申请立项的函》(台林函〔202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3-440000-04-01-202643),项目在原道路基础上进行整治修复和建设,严禁在向海一侧的范围实施围填工程,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深井镇小江村委会附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广场十字路口环境整治、绿化提升、设置宣传栏、标识指示牌;码头环境整治,铺装木平台约680平方米,设置防护栏杆、休息坐凳、自然教育宣传栏、景观小品;园区主要道路沿路两侧环境整治、绿化提升,设置警示界桩、警示牌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86.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0.34万元,勘察费3.84万元,设计费20.25万元,监理费12.92万元,其他费用9.3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台山市林业局继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五、项目由台山市林业局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 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程(第一期)用地和用海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程(第一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程(第一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程(第一期)
项目代码:2203-440000-04-01-20264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