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河周边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2-440781-04-01-656710)。原有道路改造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新建桂水村北部村道如需新增建设用地需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报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桂水村委会桂水河周边。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桂水河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改造。一是道路改造,改造长度约920米,在原道路基础上加宽1.5米,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二是鱼塘环境整治,对现有鱼塘环境进行环境整治与提升利用,鱼塘改造范围约 8000 平方米,包括鱼塘围基路面硬底、安装栏杆等。三是新建村道路长度约 340 米,路面捣砼宽度为5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489.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4.89万元,勘察费4.34万元,设计费21.16万元,监理费14.99万元,其他费用30.43万元,预备费23.29万元。资金来源为台城街道办自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 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出具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河周边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 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报告,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河周边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河周边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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