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2-440781-04-01-864167),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隆文圩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包含街道整治、文化基础设施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等。其中街道整治提升约2.3公里,完善供水、线路、排水、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建成占地面积约150亩的农耕文化、人文教育和生态科普等的乡村振兴体验区;完善停车场、充电桩、驿站等旅游设施。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8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21万元,设计费33.99万元,监理费26.16万元,其他费用10.35万元,预备费89.15万元。资金来源为端芬镇自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 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
附件1
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端芬镇隆文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202-440781-04-01-86416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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