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四九镇环市路二期街道改造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2-440781-04-01-90303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四九镇四九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里程为656.92米,分两段,第一段路线起点位于Y462四上线桥头搭板末端,沿长安街延伸至威明制衣有限公司前为终点,里程长为476.92米。第二段路线起点位于长安新路路口,延伸至河北路,里程长为180米。对该路段路面进行沥青路面铺设5404平方米和地下排水管道改造1068米。
四、项目由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415.70万元,其中建安费377.77万元,勘察设计费15.99万元,监理费8.19万元,其他费13.75万元。资金来源:镇自筹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四九镇环市路二期街道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四九镇环市路二期街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四九镇环市路二期街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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