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鱼塘湾新能源停车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1-440781-04-01-13522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国道G240赤溪镇新供电所对面。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建设面积为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能源停车场(充电桩)、周边垃圾收集设施、环境整治等。
四、项目由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348.93万元,其中建安费288.68万元,设计费15.83万元,监理费10.96万元,其他费用33.4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鱼塘湾新能源停车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鱼塘湾新能源停车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鱼塘湾新能源停车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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