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投(台山)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工程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为完善台山市区域干线公路路网布局结构,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升区域干线道路运输效益,推动台山市产业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工程。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8-440781-04-01-344735)
二、项目由中铁建投(台山)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台山市水步镇龙塘村西侧,路线沿旧路向南途径龙环、龙山、横坑、东悦、永龙、南兵、南坑村、石华、石花,终点位于台城镇北侧东郊路附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全长8.3Km,路基宽60m,其中下穿深茂铁路路段结合预留净空分幅布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涵洞26道,平交口19处;设计速度:8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地震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1/100。
五、项目总投资89485.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795.73万元,勘察费181.39万元,设计费1084.79万元,监理费934.53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费18021.74万元,预备费7123.71万元,其他费用5343.6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K120+000—K128+300)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江交函〔2020〕1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781202100001号)、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变更的说明》。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目标,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和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九、请按照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台山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局申请办理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9月10日
抄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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