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台山市斗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第一期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8-440781-04-01-42841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斗山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斗山镇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斗山镇浮石转盘至南北高速口G228路段安装路灯、斗山镇浮石转盘至新屋仔桥S273路段安装路灯、S273西栅桥-浮石转盘路段沿线绿化提升、S273东南北走向沿线(高北收费站-镇口桥桥头)升级改造、横江村口标识建设及外立面改造整治等六个项目。项目必须在原建设用地改造,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9.80万元,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26.44万元,监理费25.80万元, 预备费72.59万元,其他费用35.37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捐赠资金、企业资金及政府统筹。
五、项目由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斗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第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 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台山市斗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第一期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斗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第一期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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