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来《关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特勤消防站的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项目代码:2106-440781-04-01-938399)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横湖葫芦山(扬名威五金厂北侧)地块一、地块四。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964.25平方米(约2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007.04平方米,其中消防业务用房7870.04平方米,训练塔1060平方米,门卫77平方米。
四、项目由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194.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03.77万元、勘察费23.23万元、设计费120.05万元、监理费89.65万元、主要设备费268.45万元、其他费789.6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台城南新区特勤消防站项目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台城南新区特勤消防站
项目代码:2020-440781-92-01-01835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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