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台山市老旧城区(旧南门市场)改造工程(南门路东侧)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781-04-01-93156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工程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东云社区南门路东侧老旧城区(旧南门市场)地段,此次改造工程内容为改造范围内的31栋建筑,包括外立面改造、周围环境及绿化改造、居民楼梯间翻新及门禁系统、三线改造、部分门窗改造、区内路灯改造、智能监控等。外立面改造7000平方米,周围环境及绿化改造1000平方米,居民楼梯间翻新及门禁系统12套,区内路灯16套,智能监控16套,三线改造,部门门窗改造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48.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4.00万元,监理费8.79万元,设计费11.30万元,其他费14.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台城街道办统筹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出具台山市老旧城区(旧南门市场)改造工程(南门路东侧)建设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场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老旧城区(旧南门市场)改造工程(南门路东侧)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老旧城区(旧南门市场)改造工程
(南门路东侧)项目概算核定表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