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台山市公安局停车场工程立项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7-440781-04-01-10185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台城街道缠溪松咀山。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大楼后面的约5000平方米场地的道路、停车位、停车棚及管理系统、在左边靠五福公园山边已建成的停车位上建停车棚等工程。
四、项目由台山市公安局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2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7万元,设计费8万元,其他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台国用(2016)第00106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781201200103号)。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场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公安局停车场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公安局停车场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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