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72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安排表和补贴标准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95元/亩。
二、请各镇(街)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账号、申报面积等有关数据以村小组为单位确认核实,并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补贴面积计算每户的补贴金额,并将补贴拨付所需发放资料(详见附件2)(含盖章版、电子版)在6月16日前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进行资金划拨,按照有关规定流程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中。
三、请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台山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安排表
2.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相关资料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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