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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修订《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 2016-08-26 09:56:44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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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修订的背景

《关于印发台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台府办〔2009〕49号)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在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近年来国家、省、江门市均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为保证上下政策的一致性,以及为使我市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引导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更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市人民政府对《台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主要修订内容

1.文件名由《台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改为《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179号)文件中“以贴息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因此本次修订增加“融资贷款贴息项目”。

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粤府办[2012]131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力度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本次修订增加“电子商务项目”。

4.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15]25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持,从基地建设、共性平台建设和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支持小微双创工作。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小微双创项目”。

三、参考文件

本次修订主要参照文件有:

1.《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179号)第九条第三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以贴息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融资。”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粤府办[2012]131号)第二十二条“强化财政支持”、“鼓励各地政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安排专项资金,出台相应奖励措施,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3.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15]25号)第三十条“加大财政扶持”、“统筹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省财政扶持资金、市本级财政及各市(区)财政配套资金,从基地建设、共性平台建设和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专项用于我市打造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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