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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KC2023-3(台山01)号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江门市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采矿权。
第一部分采矿权信息
一、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编号为JKC2023-3(台山01)号的采矿权。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JKC2023-3(台山01)号矿区位于台山市赤溪镇小马凹,位于江门台山市城区 162°方向,距台山城区直距约39公里,运距约53公里,矿区行政隶属赤溪镇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4′24″, 北纬21°54′40″。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赤溪镇小马凹矿区拐点坐标表(2000坐标)
拐点编号 |
CGCS2000坐标系 |
|
X |
Y |
|
1 |
2424281.55 |
38386303.22 |
2 |
2424901.43 |
38386363.50 |
3 |
2425313.39 |
38387643.74 |
4 |
2424759.60 |
38387570.21 |
5 |
2424386.90 |
38387702.58 |
6 |
2423903.14 |
38387543.43 |
7 |
2423574.15 |
38387003.18 |
矿区面积:1.6217平方公里(2433亩),开采标高:+402.0米至+5.0米。 |
矿产资源储量:出让开采总储量为19402.5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14502.4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剥离层4900.1万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174.4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3307.9万立方米、半风化岩层1417.8万立方米)。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面积:1.6217平方公里(2433亩);开采标高:+402.0米至+5.0米;出让年限:21年(含基建期2年,闭坑治理期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生产规模:80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露天分水平台阶开采。
(二)特别约定
1.挂牌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竞得人须向出让人提交与赤溪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矿山投资协议书》,逾期未向出让人提交《矿山投资协议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解除《成交确认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矿山投资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采矿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赤溪镇人民政府已协调完成矿区范围土地1.6217平方公里(2433亩)土地租用、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工作,竞得人根据《矿山投资协议书》有关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后,属地镇政府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按约定时间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建议竞买人向赤溪镇人民政府具体了解矿区土地的租用补偿等情况。
3.竞得人必须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出让人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对标的采矿权重新组织出让,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交矿区范围合法用地文件或租赁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的,出让人在40日内依法为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4.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不得损害、破坏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及设施,严禁超层越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97号)的要求创建绿色矿山,切实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否则,采矿权出让人有权采取措施对竞得人实行停产整顿。因开采矿产资源使国家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的,竞得人应当负责赔偿。
5.竞得人应当妥善保护矿区范围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受到破坏或移动时,竞得人应当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6.竞得人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办理林地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及法律规定的有关证照后才能正式进行矿山开采,并严格遵守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缴纳法律规定的费用。
7.为促进产业融合,该采矿权资源必须优先保障台山市公共基础设施、重大平台、重点项目、水泥混凝土预制件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产业等建设的砂石供应,竞得人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开展矿石开采、加工、销售等业务,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向上述项目建设单位供应。
8.为保障竞得人开采的矿产品顺利通过陆路及码头运输,并降低运输过程对矿区周边道路交通、自然生态、人居环境、出行安全的影响,竞得人须出资8.55亿元并汇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用于建设矿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1)由于矿区开发依靠水路交通运输,竞得人须出资5.5亿元用于建设江门港广海湾港区码头及相关港口配套工程,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交履约保函,并按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建设费用。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函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2)由于矿区开发同时依靠矿区周边道路运输,竞得人须出资2亿元用于建设国道240 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交履约保函,并按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建设费用。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函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3)竞得人每年须支付500万元汇入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和社会维稳帮扶,连续21年,合共1.05亿元,以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矿地和谐统筹发展;第一笔费用于2023年底前缴交,剩余20期于每年6月30日前缴交。
9.《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处理:若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已经枯竭或者不具备开采条件,竞得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若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尚有可采储量,竞得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期届满前30日前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但竞得人未完成履行法定义务、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况或存在违反《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等情况,登记管理机关有权不批准竞得人的申请。竞得人未按规定提出采矿权延续申请或申请不获批准的,应自行关闭矿山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竞得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如竞得人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也需履行下文第9点闭坑相关义务。
10.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成闭坑地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未达到治理标准的,限期责成竞得人进行整治,竞得人不进行治理或者治理后验收不合格又不再进行整治的,依法对竞得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将竞得人(含法人、股东)纳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
(二)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实地现状及所列条件,认真详细阅知《公告》《须知》及全部公示附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款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3.竞买人须对矿区运输道路及码头相关情况作充分了解,充分考虑矿产品外运的成本及各项风险。
4.矿区东侧、西侧、南侧存在500千伏高压线,涉及500千伏鼓峰甲线、鼓峰乙线、鼓峰丙线、鼓峰丁线,上述线路是台山铜鼓电厂500千伏线路全部送出线路,如发生故障,可能导致台山电厂机组停运、大面积停电、电网解列等严重事故。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竞得人在矿区开发过程中必须保证矿区爆破范围与电力设施距离保持在500米以上,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5.如竞得人在采矿许可范围内发现其他矿源,须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具体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该采矿权挂牌出让,以出让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竞买人报名前可以来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查阅下列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1、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小马凹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小马凹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97号)。
(五)其他缴费事项
竞得人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矿业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费用,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和缴纳资源税等。
(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四、网上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8204.25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883万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462万元。
五、竞买规则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支持联合竞买。
2.若竞买申请人不是在台山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项目开发公司的100%股权是竞得人所持有。出让人可先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设立新公司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七、时间安排(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26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2日16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7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起。
八、合同签订及缴款方式
挂牌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竞得人须向出让人提交与赤溪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矿山投资协议书》,逾期未向出让人提交《矿山投资协议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解除《成交确认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矿山投资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采矿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台山市自然资源局银行账户,再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3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采矿权,注销《采矿许可证》,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还,竞得人应在收到出让人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清场,逾期未能清场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矿区上的动产与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有),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交易系统使用
本次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报名、报价及竞价,竞买人须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下称: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只有在以上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现支持IE10.0(及以上版本)、谷歌、火狐、edge、搜狗、360、QQ等浏览器登陆,请将屏幕分辨率设为1280*768(及更高),以获取系统界面显示最佳效果。
第二部分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发布网上挂牌信息
交易中心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发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且将有关采矿权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及有关挂牌文件在网上交易系统或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频道中的交易公示大厅发布,提供挂牌文件查阅及下载。
二、查阅竞买信息
申请竞买人可于公告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查阅出让采矿权的相关情况。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前应当全面查阅相关挂牌文件。
(一)申请竞买人可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文件,具体包括:
1.江门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江门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3.矿区位置图;
4.《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
5.《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6.《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下称:出让合同);
7.《矿山投资协议书》;
8.其它挂牌文件。
(二)如有疑问可在报价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中心查询,竞买人需现场勘看地块或查询相关事项的,可与交易中心联系。业务查询:陈小姐、陈先生,0750-5559171、5559172;现场勘看地块咨询:郭小姐,电话:13631826373。
三、注册交易账户
申请竞买人须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或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jm-register!register.do)注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须由竞买人实名注册,申请竞买人应按照挂牌文件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将符合格式规定的申请文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并保证填写信息须与上传文件的内容一致。(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方式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省统一身份认证注册以及绑定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四、办理数字证书
注册完成后,申请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其中,企业法人可选择现场办理或网上申办,自然人需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的,申请竞买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到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江门办理点办理;网上申办的,详见《数安CA2.0业务网上申报流程操作指引》。上述资料模板及操作指引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及下载: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fwzn/detail?id=153826370722466816。
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江门办理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750)3412454。
申请竞买人必须要保管好已注册有效的数字证书,因遗失数字证书导致的损失由申请竞买人自行负责。如发生数字证书遗失或失效的,申请竞买人须及时向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报告,并办理注销和申请重发手续。
五、报名申请
申请竞买人凭已办理注册的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挂牌交易要求填写并上传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书》。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根据规定按时交纳保证金后才能取得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资格。
(二)保证金缴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营业部,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营业部,3.中信银行江门分行,4.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海支行,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营业部,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营业部,9.珠海华润银行江门分行,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门分行,1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14.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1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的子账号。
(三)竞买申请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人一个唯一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此账号一经分配,不得变更,且仅限于当次挂牌项目。竞买保证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不接纳现金方式存入。
(四)网上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保证金子账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足额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同时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竞买保证金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该竞买申请无效,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五)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跨境资金结算应以国家最新的外汇管理规定为准。
七、网上挂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
(一)竞买人在获得竞买资格后,凭注册有效的数字证书在挂牌报价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二)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三)竞买人在意向采矿权的挂牌报价时间内可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多次报价。
(四)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五)若挂牌报价期限届满,挂牌采矿权无人出价或出价低于底价,则该采矿权挂牌活动自动结束,该采矿权自动流拍。若挂牌报价期届满,挂牌采矿权只有一个人出价且该出价不低于底价,则该采矿权挂牌活动自动结束,该采矿权自动成交。若挂牌报价期限届满,挂牌采矿权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出价且该出价不低于底价,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以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格。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网上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网上挂牌交易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六)网上询问
网上报价期间进行过至少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方能参与交易系统询问。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子系统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将自动弹出对话框,询问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询问时间持续5分钟。选择参与的竞买人应当在5分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选择“不参与”或超出规定时间不作决定的竞买人,将视为不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七)网上限时竞价
1.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
2. 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网上交易系统即时显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
(八)网上挂牌报价和网上限时竞价报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至少1个加价幅度;
5.竞买人可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
(九)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成交确认
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网上挂牌报价阶段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二)网上挂牌报价阶段有2个或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以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四)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网上竞价结束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五)在网上竞价阶段无报价者或者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网上挂牌交易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结果单》,竞得人应当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结果单》并签字盖章,竞得人拒绝签订该《竞买结果单》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竞买结果单》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九、竞得人资格核验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根据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自行查看交易结果,并在报价/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核验程序,具体方式如下:
选择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资格核验方式为线上核验,以竞得人在报名时在系统上传的报名资料为准,竞得人还需另外提供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可将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选择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须持下列有关纸质资料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竞得人资格核验。
提交资料包括(所有复印件须备原件核对并加盖印章)。
应提交资料清单如下:(按申请人类型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法人申请,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证委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结果单》;
6.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组织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证委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
6.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
(一)签订方式:现场签订或线上签章,其中,企业法人可选择现场签订或线上签章,自然人需现场办理。
现场签订:待竞得人资格核验后,竞得人自行到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服务窗口签订《成交确认书》;
线上签章(推荐使用):竞得人凭广东CA硬件Ukey,通过粤企签微信小程序申领移动数字证书,申领后,通过粤商通APP生成电子印章,待竞得资格核验通过后,登录土地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申办流程详见项目公告附件《江门市公共资源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一、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公布。
十二、保证金退回
网上交易系统将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竞得地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途径退回至竞买人账户。未竞得地块竞买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及时将保证金支付凭证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十三、注意事项
(一)在申请竞买本采矿权前,申请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以及相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本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视为对矿区现状、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人应当密切关注交易动态,预留足够时间进行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报价/竞价,以防止因网络延迟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传输数据。
网上挂牌交易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交易中心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不作另行通知,竞买人应当及时关注挂牌采矿权的网上挂牌交易信息。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竞买人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三)网上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网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初步认定后,应及时在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交易系统、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网站等平台发布中止公告,中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瘫痪的;
2.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情形,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情形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待以上情形消除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交易中心将及时发布恢复交易公告。网上竞价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
(四)司法机关依法要求中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交易中心应予以配合,及时发布中止信息,中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书面决定后,由交易中心发布终止公告,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未能恢复交易的;
2.因相关政策、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或矿业权有重大影响,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终止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或矿业权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交易中心应将在网上挂牌交易中违法违规的竞买人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并报同级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备案。对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的竞买人,依法限制其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及时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的,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十)在网上挂牌交易期间,网上挂牌交易的起止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网上挂牌交易中所涉及的纠纷与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既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帮助,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依法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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